【校慶活動】51週年校慶系際創意律動舞蹈競賽
台北海洋技術學院51週年校慶系際創意律動舞蹈競賽
一、宗旨:為配合本校51週年校慶慶祝系列活動,展現系科青春活潑特色,培養團隊合作及運動家精神,與積極推展大專院校團體創意舞蹈之競賽,並促進系際間舞蹈交流,特舉辦本活動。
二、主辦單位: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三、協辦單位:學生會。
四、比賽日期:106年3月25日(星期六)。
五、比賽地點:士林校區(行政大樓前廣場)
六、參加單位:本校各系。
七、參加資格:參加比賽之選手,須為105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在籍學生(比賽前繳驗學生證)。
八、報名辦法:
(一)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6年3月6日止(星期一)。
(二)、報名地點: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(三)、報名參賽隊伍:本校各系科可報名1~2隊,最多以二隊為限A、B區分。
九、組隊方式:每隊人數6~12名,男女不拘,後補人員2名,
十、抽籤及領隊會議:訂於106年3月15日(三)12:15於本校活動中心抽籤及召開領隊會議,請隊長及指導老師蒞臨參加,凡對競賽規程有任何意見或提議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。
十一、評分內容及標準:(滿分100分)。
(一)、創意(舞蹈動作、隊形等創意度)35分。
(二)、音樂(音樂編輯技巧)10分。
(三)、造型(道具表現、服裝表現、臉部髮型表現)15分。
(四)、整體表現(動作流暢、台風、演出表情、團隊運動精神)20 分。
(五)、技巧(限以平面地板動作為主,不得有騰翻、跳躍、金字塔等動作)15 分。
(六)、比賽時間:3分至4分00秒(以不足或超過10秒扣1分,扣完為止)5分。
(七)、人數不符規定每增減1人扣總分1分,採累計扣分。
十二、競賽流程:
(一)、表演開始位置在比賽規定區域內,自音樂、喊聲、動作,任何一種開始時,即為表演開始;音樂、喊聲、動作,最後結束時,即為表演結束,從表演開始到結束全程計時。
(二)、司儀報告參賽隊伍名稱時,應儘速進入預備區,比賽開始時,隊伍始進入競賽規定區域內進行比賽。
十三、安全規則:
(一)、禁止膝蓋、臀部、大腿骨、正面、背面、直接座落。
(二)、必須穿著軟鞋、布鞋或舞蹈鞋,不可赤足或著襪子。
(三)、為了表現特殊的風格,可穿著含亮片的服飾,包含點綴的亮片、裝飾性的耳環項鍊和髮飾。禁止配帶危險飾品。
(四)、所有啦啦隊的特技/金字塔/拋投都禁止使用。
十四、獎勵:
(一)、第一名:獎金5000元、獎狀乙幀。
(二)、第二名:獎金3000元、獎狀乙幀。
(三)、第三名:獎金2000元、獎狀乙幀。
十五、報名規定:
(一)、報名截止後如欲變更名單須於比賽一週前完成更改程序。
(二)、未完成報名手續之隊伍不得參加比賽。
(三)、擴音設備及現場佈置由主辦單位負責,其餘如參賽所需之服裝、道具、器材、錄音帶均由參賽隊伍自行準備,並於比賽時指派專人在場配合。
(四)、有關版權問題由各參賽隊伍自行負責。
(五)、道具:只有標誌、傳聲筒、旗幟、布條及彩球能夠在比賽中使用,會破壞比賽場地的道具不得使用(如鞭炮、顏料等) ,在入場後開始比賽前有30秒鐘的時間放置道具。
(六)、本規則視比賽過程授權裁判團依據實際狀況需要酌權調整,比賽應發揚運動家精神,勝不驕敗不餒,尊重裁判團決議。
十六、報名方式:
請將報名表及參賽人員保險名單填妥後,email至extraca@mail.tcmt.edu.tw
,請依報名表填寫清楚並加蓋系主任印章方為有效。
十七、比賽注意事項:
(一)、比賽期間比賽選手均須攜帶學生證 (蓋註冊章),以備查驗。
(二)、比賽當日(106年3月25日)請於早上午09:00~09:30前至士林校區(課指組)報到,報到時請帶全體隊員之學生證以供核對。
(三)、有關比賽音樂請於領隊會議時繳交音檔,並於報到後至大會試音。
(四)、大會將設立醫護站,進行相關包紮及處理。
(五)、詳細訊息請參閱本校課指組最新消息。
十八、申訴
(一)、比賽中之爭議事項,如規則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,不得異議。
(二)、對選手資格提出抗議者,須於比賽開始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(三)、凡比賽中冒名頂替或非法選手下場比賽者,得於發生當時提出抗議。
十九、如有其他未盡事宜,由大會決定公告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