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辦法

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樂活民生學院海洋樂活健康促進中心設置辦法

106年3月29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群務會議通過

106年4月5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

106年6月20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群務會議修訂

106年7月24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2次行政會議

107年3月14日海教字第1070002144號函發布

第一條 為提升本校樂活民生學院跨系整合,促進理論實務化之運用,提高師生產業服務增能,培養海洋樂活健康產業所需人才,特設「海洋樂活健康促進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,並訂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 本中心隸屬樂活民生學院,置中心主任一人,中心主任由校長聘請樂活民生學院教師兼任,負責推動並執行相關事宜。

第三條 本中心以海洋樂活健康促進產業為核心,下設海空運籌、健康餐飲及健康管理等3組,因應產業環境發展趨勢,導入管理新思維,聚焦樂活餐旅、食品安全及健康服務三大實務發展主軸,任務如下:

一、 推動海洋樂活健康促進產業有關樂活餐旅、食品安全、健康服務之學術與實務發展。

二、 建構海洋樂活健康促進產業實務與學術研究之交流平台。

三、 促進媒合海洋樂活健康促進產業之產學合作。

四、 推動教師跨域社群之管理。

五、 推動海洋樂活健康促進產業之推廣教育。

六、 其他相關事項。

第四條 本辦法經樂活民生學院院務會議及行政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;修正時亦同。